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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满足临床需求,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便携式彩超1台采购项目。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进行公示。
一、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:便携式彩超1台,国产同类设备无法满足使用需要。
二、产品概况
1.拟采购产品的名称:便携式彩超
2.功能需求:
主要用于全身各器官超声诊断和相关科研,包括心脏、腹部、泌尿科、外周血管、经颅、经食道、经腔内等。
3.数量:1台
4.金额:160万元
三、专家论证情况
1.专家论证意见:该院采购便携式彩超项目,拟购置进口产品。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:1.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符合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07〕119号)第三条的认定情形;2.拟采购的进口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;3.国产同类设备无法满足使用需要;4. 根据心外科实际情况和业务技术发展需要,进口彩超的分辨率、穿透力和清晰度等性能方面具有明显优势,故障率低、技术成熟。尤其在心脏彩超方面,对仪器的硬件要求和相关科研软件要求更高,二维图像的帧频、细节分辨力,彩色血流的真实性、对细微返流的捕捉等都对临床诊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。心外科使用的便携式彩超关键性要求 1 )能配备纯净波单晶体心脏探头 2 )新生儿经食道探头;能够对体重大于2.5KG的新生儿做经食道检查, 以上技术要求国产设备暂时不能满足临床要求;为了临床的医疗检查的安全可靠性;该产品不属于《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》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。需要购置进口设备。
2.论证专家名单:
姓名
| 单位
| 职务
| 庞浩
|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
| /
| 叶少剑
| 江汉大学
| /
| 杨四清
| 武汉市三医院
| /
| 王少特
| 武警湖北总队医院
| /
| 陈玉珩
| 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
| 专职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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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进口论证时间: 2020年12月18日
四、采购人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武汉大学中南医院
地 址: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
联 系 人:胡老师
电 话:027-67812503
五、招标代理联系方式
采购代理机构: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
邮 编:430071
联 系 人:孙宁宁
联系电话:027-87272702
邮箱:949595076@qq.com
六、公示期:五个工作日(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)
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,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,书面向采购人提出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采购人可向财政部门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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