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桔
金币
威望
贡献
回帖0
精华
在线时间 小时
|
上个月递交了个产品,具体是啥不方便说,就是多功能组合的。嗯,,,可以理解为监护仪之类的吧。刚好这两个功能是不同的审核小组负责,在正式发补前的交互审核,主审提出不能放在同一个510K申请中。(崩溃)
但前几年是有企业成功获批过的,可能是FDA内部有调整。一番折腾之后,只能按主审的要求来,要求不同功能的描述分开递交510K,即一个产品有2个K号。
很震惊,这种上市后不知道如何管理。
但有点疑问还是得到了答案:
1)同一个产品可以同时拥有多个K号? 答:是的,如果不同功能对应的审评小组不一样,那么需要针对功能分别申请K号。审核员有说到目前他手上也有同类型产品正在按照两个K号的模式申请,所以这种模式是没有问题的。
2)多个功能可以同时申请K号,也可以前后申请(即前一个功能拿到K号,后一个功能再申请)。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。
同时申请:优点节省时间,缺点不同审核员审核同一资料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。例如:如果是平行提交的话labelling等注册资料,是要根据递交的功能去分功能写的。
前后申请:优点可以引用已获取的K号,共性资料比如生物学/安规/EMC不需要二次审核,缺点时间周期长。
原文地址:https://zhuanlan.zhihu.com/p/710281262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