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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研修学院培训] 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专题培训班(3.29-30 贵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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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2-28 08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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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11起,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开始正式施行,为帮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准确把握《适用规则》,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,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定于2013年举办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专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(一)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解读;
(二)食品药品监管典型疑难案例解析;
(三)交流座谈行政执法中的相关问题。
二、参加人员
各单位政策法规、稽查及相关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20133月28日—30日:贵州省贵阳市(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)
20134月21日—23日:湖南省长沙市(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)
四、培训班其它事项
1.每期培训班为期3天(含报到一天),具体时间、地点及主要培训内容另行通知,也可登录高级研修学院网站(www.sfdaied.org)查询;
2.培训费每人1200元(含教材费、资料费、证书费等),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,由会务组统一安排,培训结束后,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。
3.请报名者详细填写报名回执,注明参加期次,传真或发邮件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培训一处。
联系人:     孟建荣  
  话:010633730216331633763365033
  真:01063409113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太平桥支行
  号:0200020309014403952
  名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
汇款注明:适用规则
监督咨询电话:4006191699
华为网盘附件:
【华为网盘】 2013-12号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专题培训班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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