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日起,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开始正式施行,为帮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准确把握《适用规则》,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,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定于2013年举办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专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内容 (一)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解读; (二)食品药品监管典型疑难案例解析; (三)交流座谈行政执法中的相关问题。 二、参加人员 各单位政策法规、稽查及相关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。 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 2013年3月28日—30日:贵州省贵阳市(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) 2013年4月21日—23日:湖南省长沙市(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) 四、培训班其它事项 1.每期培训班为期3天(含报到一天),具体时间、地点及主要培训内容另行通知,也可登录高级研修学院网站(www.sfdaied.org)查询; 2.培训费每人1200元(含教材费、资料费、证书费等),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,由会务组统一安排,培训结束后,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。 3.请报名者详细填写报名回执,注明参加期次,传真或发邮件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培训一处。 联系人:邸 娟 孟建荣 电 话:(010)63373021、63316337、63365033 传 真:(010)63409113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太平桥支行 账 号:0200020309014403952 户 名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汇款注明:适用规则 监督咨询电话:4006191699 华为网盘附件:
【华为网盘】 2013-12号《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专题培训班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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